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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角叫时听雨陆卫国的小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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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8章 显眼包利剑(第3页)

“没错,这就是我形容的朋友,Fna,你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。”

时听雨微笑道:“我只是画得人物比较多而已。”

任何事情都怕惟手熟尔。

约翰问道:“这幅素描可以送给我吗?”

“当然。”时听雨道。

有了这次的露一手,三人对于时听雨的画作更是期待了。

最后时听雨带他们去了房间。

因为之前画展的关系,时听雨留在家中的画,大多是家人和利剑的,也有近段时间画出来的。

约翰一幅幅仔细地看了下去,眼里满是赞叹。

良久后他开口,“Fna,你的画比之前进步了很多。”

他沉思了一会儿后似乎找到了一个贴切地词,“之前你的画锐气重,现在你的画更加圆融和浑然天成了。”

时听雨的眸子亮了下,只能说约翰的眼还是很利的。

“毕竟我现在也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小女孩了,人的经历会改变一个人的画风的。”

约翰深以为然。

一个画家总要经历那么几次画风转变。

艾琳看着时听雨的那些画,相中了一幅利剑的画像。

那是利剑的一个左侧面,成功地掩盖了它残疾的右腿。

它的眼睛看向远方,有着兽类特有的犀利和的苍茫,让她想到了大草原上的卧视前方的雄狮。

“Fna,这幅画可以卖给我吗?”

时听雨惊讶于对方会买利剑的画像,看来真的很喜欢利剑了。

画自然是可以卖的,她也不会大方地直接说什么送给对方的话。

先不说两人没什么交情,就说以米国人性格,你即便送了,人家说不准背地里还笑话你傻呢。

时听雨说了画的价格,三千人民币。

按照现在的汇率,差不多是两千的米国币。

依着艾琳他们现在的职业来看,两千的米国币,不到对方一个月的工资。

艾琳当下就答应了。

对她来说,花一个月的工资,买一幅自己喜欢的画,是非常值得的。